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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李典镇河湖巡查与管护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>>

2024-09-12

为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,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相关要求,现面向李典镇范围内就业困难人员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(河湖巡查与管护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计划:

   

岗位描述

数量

说明

河湖巡查与管护

河道两侧绿化、垃圾、河面漂浮物、河道污水排放等巡查巡视工作;长江及河道禁止非法捕鱼等违法行为的巡查巡护等

3

男性

二、报名条件:

1、李典镇就业困难人员(建档立卡退捕渔民就业困难人员优先选用)。
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无违法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。

3、男性,年龄在50周岁以上—59周岁以下(1965912日—1974911日之间出生人员)。

4、在“江苏省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”可以查询到“就业困难”信息且符合公益性岗位报考条件,能够胜任河湖巡查与管护岗位身体条件和技能要求。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招聘:曾被开除公职人员、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。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
三、报名事项:

1、报名时间:2024912日—2023927

2、报名地点:广陵区远春综合服务有限公司(李典镇沿江村村委会)

3、报名要求: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、本人4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;《李典镇河湖巡查与管护公益性岗位报名表》。参加公开招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弄虚作假者,将随时取消资格,并追究相应责任。

四、其他事项:

1、报名结束后,李典镇农业农村局、李典镇社会事业局会同沿江村进行资格审查,并对招录事项全程监督。

2、对符合条件人员,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综合面试,按照面试成绩1:1从高到低,初步确定人选,体检合格后,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天。

3、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,由远春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,合同期限1年(试用期1个月),薪资待遇由双方根据工作岗位商定,不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。合同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
4、本次招聘后,建立不高于招聘计划数的人员备用库,一年内如有退休、离职等原因流失,在备用库内按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,并经体检、公示后使用。

扬州市广陵区远春综合服务有限公司

202491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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